物业管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确定标准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物业的界定    “物业”一词源于香港和东南亚,其一般的含义是指已建成并投人使用的各类房屋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这里的各类房屋,既可以是供居住用的住宅区,也可以是工业厂房、写字楼、商业中心,甚至可以是运动场所。与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是指建筑物内外的各类设施、设备及公共市政设施、干道、绿地和庭院等。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受物业产权人的聘请,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对物业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服务……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一般为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作为选聘方的业主和受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实践中,并无争议。而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行政主体资格,能否参与诉讼,这些问题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一、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准   业主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合同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标准   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的确定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的确定标准   对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法律并未专门做出规定,一般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但物业管理合同相对其他案件具有其特殊性。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履行的物管义务有无承担或义务履行是否到位,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够反映出来,对于业主来说,要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有无全面、妥善地履行物管服务,对于业主而言在举证上存在困难。此外,因为相关的物管资料通常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保管的,业主要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也的确存在困难,这在……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业主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时,必须针对业主的抗辩理由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查明的事实,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

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措施引起纠纷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措施引起纠纷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物业管理公司为迫使业主或使用人交纳管理费,在业主或使用人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停热等措施,为此常引发诉讼,业主和使用人以收费不合理、停水气电热等构成侵权提起诉讼或抗辩。   采取停水气电热等措施是否侵权,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管理费行为可依聘用管理合同追索,采取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经营、居……

业主妨碍物业管理秩序案件的处理规范


   业主妨碍物业管理秩序案件的处理规范   (一)对于业主私自搭建引起纠纷案件的处理。此类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私搭乱建问题上。在物业共用部位(如屋面)搭建雨篷、养鸽棚、观景台,或在公用位置设置杂物架等,既给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管理工作造成了妨碍,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故各地物业管理条例均明确予以禁止,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公约等也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从事上述行为,因而应判令业主进行拆除,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对于业主正当行使物业所有权的行为,如封闭的阳台未向阳台外侧扩展、延伸……

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纠纷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纠纷的处理规范   审判实践中,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等。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充分审查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依合同及其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判决二   (一)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判令其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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