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合同

重大误解的理解和适用


    重大误解的理解和适用   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何谓“重大误解”?《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此规定相当含糊、笼统,实践中理解不一。   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参考国外立法和国内审判实践,我们认……

合同实务 栏目

合同诉讼 栏目